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第1批典型案例。
202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消除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夯实前期工作成果,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综合整治工作,现将今年以来本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4家违法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及产品信息公布如下:
序号 | 经营者名称 | 经营者地址 | 违法类型 | 涉及品牌 | 涉及型号 | 处罚金额(元) |
1 | 赵县子仁电动车门市 | 石家庄市赵县范庄镇范庄村
| 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 爱 玛 | TDT1354-1Z | 5000 |
2 | 新华区牛电电动车商行 | 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街道和平西路29号 | 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 小牛 | TDR115Z | 10000 |
3 | 晋州市神五电动车商行 | 石家庄市晋州市东卓宿 | 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 金彭 | TDT320Z | 10000 |
4 | 平山县振曹车行 | 石家庄市平山县岗南镇南石殿村
| 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 绿驹 | TDT22108Z | 5200 |
202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系统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及时消除燃气器具产品质量风险隐患,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夯实前期工作成果,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市场监管系统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今年以来本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2家经营商户信息公布如下:1.石家庄市新华区雷韵日用百货销售部销售不符合行业标准的燃气灶具。2.河北树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型号为JZT-QE5B0(12T)家用嵌入式燃气灶监督抽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