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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07-25 14:56:41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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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5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5〕349号),本区广州市潮嘉鑫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5-05-16)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抽检机构抽检的广州市潮嘉鑫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5-05-16),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州市潮嘉鑫餐饮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州市潮嘉鑫餐饮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绿豆芽7.5千克,除抽检的3.3千克,剩余4.2千克已全部使用(用于制作各种粉面的配菜)。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州市潮嘉鑫餐饮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要求其立即排查原因,进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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