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2025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现将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进行公示。
本批次抽检样品为食品,抽检201批次,其中合格201批次。
检验依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产品执行标准等要求。
实施主体:五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测机构: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2期,奥迈检测有限公司).pdf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2期,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