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天美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饮用天然水。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5月19日,重庆市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天美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2025年5月19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的饮用天然水剩余库存为18144瓶。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饮用天然水为当事人于2025年4月7日生产,共计生产21960瓶,抽样20瓶,已销售3816瓶(包含抽样20瓶)。2025年5月19日,我局对库存不合格的18144瓶饮用天然水进行了查封,责令当事人对该批次饮用天然水进行了召回,已召回该批次饮用天然水1944瓶,其余饮用天然水已经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同时要求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自查不合格原因和予以整改。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向我局报告了自查不合格原因及整改措施。我局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完善生产流程,加强出厂检验力度,我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