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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川县多部门携手合作共化小区物业纠纷

2025-07-16 15:16: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住宅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的物业费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携手县法院和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到小区一线,进行法律知识宣讲,为业主居民解惑。与物业服务企业座谈,剖析化解物业服务中的相关难题。

 《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多年来,是房地产开发较成熟的时期。然而,业主入住新小区后,存在着交费观念未完全形成,交费意识与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及管理水平不相适应现象。物业服务企业因收费率较低,企业运营存在困难,导致出现服务上及收费上与价格政策有偏离的情况,造成业主投诉,形成恶性循环。据调查,我县134个小区共有74家物业服务企业,其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40家,约占小区总数的30%。业主交费率达90%以上的小区仅21个,交费率75%-90%的42个,交费率不足50%的28个,甚至个别小区自主交费率低于15%。而物业类投诉长期占居我局投诉量的前列。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证照、物业服务收费、车辆停放收费、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以及计量器具等监督检查,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在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就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收取的物业费不成正比。例如,保洁、绿化、维修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车辆停放收费价格过高,公共区域停车收费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等政策问题作了宣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上要透明,收费依据和服务内容要明确,对公共收费分配要公开,要提高服务效率,将业主提交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耐心沟通,化解业主的信任危机,取得业主理解,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将依法对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将常态化发布物业纠纷普法材料,普及物业法律知识,向业主宣传共有财产理念,使业主认识到良好的物业服务是房屋保值和增值的保障,定期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放大示范效应,使业主明确物业服务范围,提高业主的理性维权意识。物业服务企业也表示部分小区开发商存在房屋质量瑕疵、配套设施不健全、小区绿化不达标等问题,导致物业管理对象存在先天不足,后续物业服务难度加大。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对保安、保洁等服务人员缺乏系统的岗前培训,普遍存在服务意识不足、运作不规范、缺乏专业化队伍等相关问题。对小区内安全排查、卫生清洁、公开公示等方面存在瑕疵作了深刻的剖析,并表态将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做业主满意的企业。

两部门指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一种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平等契约关系,双方通过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形成委托与被委托、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有效化解纠纷需要物业价费政策制定更合理,物业服务准入规则和监督评价机制更完善,明确物业服务标准,细化服务范围,要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的作用,将解纷力量下沉,搭建诉前调解平台,构建物业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利用区位优势将纠纷化解于萌芽阶段。

下一步,将结合灵川实际,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物业收费乱,服务差,监管弱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构建行业监管完备,运行机制有效,物业管理规范,人居环境和谐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格局。(申荣平)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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