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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氧泵连接管脱落致鱼苗死亡 消保委调解助力消费者获赔

2025-07-03 17:16:32 江阴消保委

今年4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电商平台,花费168元购入一台家用鱼缸增氧泵,用于供养新购置的观赏鱼苗。然而使用数日后,某天清晨王先生发现,增氧泵的连接软管竟从泵体接口处完全脱落。氧气供应中断,致使鱼缸内数十尾价值约1200元的观赏鱼苗因缺氧全部死亡。

王先生认为,连接管异常脱落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可能是接口设计不合理、连接管材质或尺寸不匹配导致固定不牢。他联系网店商家,要求赔偿鱼苗损失。但商家以“产品出厂经检验合格”“可能是消费者安装操作不当或使用中意外钩碰导致脱落”为由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王先生向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祝塘分会投诉。

祝塘分会接到投诉后,仔细查看了购买凭证、鱼苗死亡照片、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资料。王先生提供的连接管脱落照片和视频显示,接口处并无明显外力损伤痕迹。调解过程中,商家坚称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应由消费者自行担责。

分会工作人员指出,增氧泵的核心功能是持续稳定供氧,连接管作为关键部件,理应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持牢固连接。短时间内非人为原因脱落,显然不符合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合理预期。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瑕疵或组件匹配问题,但也不能完全排除产品自身原因。商家仅以“出厂合格”为由推卸责任,缺乏充分依据。并且在商家无法证明脱落是由消费者重大过失或外部意外造成的情况下,应当对消费者遭受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经调解,商家同意一次性赔偿王先生200元。双方达成和解,王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本案中,增氧泵连接管在正常使用中无明显外力作用下脱落,导致核心供氧功能失效,产品未达到应有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能标准,存在质量瑕疵,且造成消费者鱼苗死亡,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赔偿。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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