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今年4月,计划装修新房的顾先生在网上看到某装修公司“免费量房出设计”的广告,便留下联系方式。很快,该公司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并上门量房,随后邀请顾先生前往公司签订协议。在公司宣传资料及工作人员“设计不满意可退定金”的承诺下,顾先生支付了5000元定金。然而,装修公司提供的平面设计图和初步效果图与房屋实际门窗、格局存在明显差异,顾先生随即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退款。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无奈之下,顾先生向江阴市消保委澄北分会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澄北分会接到投诉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顾先生收集付款记录、合同等证据材料,并前往涉事商家实地调查。为化解双方矛盾,工作人员采取"情法结合"的调解策略:一方面耐心安抚双方情绪,缓和对立气氛;另一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从法律责任和企业信誉角度进行释法说理。经过长达3小时的"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就退款金额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案例评析】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为追求房屋美观,选择委托装修设计公司对房屋进行设计,但有的装修公司为吸引消费者,许诺免收设计费,但是要求消费者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装修定金,当消费者不满意其设计内容另找他人时,定金不予退还;或引诱消费者在合同中许诺“一旦签订合同,所付金额一概不退”等霸王条款;或以低价、打折等字眼吸引消费者,在消费者不委托其施工时,恶意提高设计费。
在此,消保委澄北分会提醒需要装修的消费者要警惕“广告陷阱”,谨慎支付设计定金,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设计内容、设计要求、价款支付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