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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在身边|定制≠乱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消协“柜”力维权

2025-06-13 17:15:09 常州新北消协

近日,消费者陈女士向新北消协投诉,反映其于3月10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某卫浴店定制阳台洗衣柜并支付1000元定金后,到货安装时发现实物与预定款式不符——原定两门设计被擅自改为三门。陈女士当即提出更换或退还定金要求,遭商家以"质量无瑕疵、三门成本更高、外观差异不大"为由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消费者向新北消协求助。

经消协调查核实,厂家确实未经消费者确认单方面修改设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面对商家提出的"质量无碍""成本更高"等辩解,调解人员从法律角度阐明:定制商品的核心价值在于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任何未经确认的改动都属违约行为。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普法教育,商家最终认识到自身过错,在消协见证下同意解除合约并全额退还定金。

《民法典》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消费者和卫浴店已经就商品的款式进行了约定,作为经营者应当如实按照消费者所选的式样予以加工制作。即使从专业角度出发,适当改变所加工门窗的式样和尺寸更美观、更实用,也要事先告知,征得同意。否则,在消费者不接受,不认可的情况下发生变更,经营者就要承担因构成违约,造成的退货、支付违约金的后果。

新北消协在此提醒:定制类交易中,经营者任何超出合同约定的实质变更,都必须遵循"告知-同意"程序,否则将面临强制履约或赔偿的法律风险。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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