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山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淡水回头鱼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检的深圳市山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淡水回头鱼(抽样单编号:GJC25000000602230661ZX,购进日期:2025年4月17日),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
(二)2025年5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向当事企业深圳市山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该抽检批次不合格产品。深圳市山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9斤,全部被抽检使用。深圳市山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对该抽检结果提出复检申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已开展溯源调查,责令深圳市山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并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