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5月28日消息,广州市江科电子有限公司召回部分江科牌电动车充电器。
生产者名称 | 广州市江科电子有限公司 |
产品名称 | 电动车充电器 |
品牌 | 江科 |
涉及数量 | 90个 |
型号/规格 | JK4812 |
生产起止日期 | 2023年4月30号 |
生产批号/批次 | 2023年4月30号 |
产品描述及外观照片 | |
存在的缺陷 | 1、充电器没有过充切断功能,或过充切断功能未及时启动; 2、充电器没有延时切断功能,或延时切断功能未及时启动; 3、在70℃度高温恶劣环境下,充电器持续工作时间超过15分钟未切断输出。 |
可能导致的后果 | 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
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式 | 消费者立即暂停使用有缺陷的产品,联系经销商进行外理。 |
具体召回措施 | 1、通知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缺陷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退货; 2、在公司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及经销商处公示召回公告,告知消费者具体召回事宜,为购买到缺陷产品的消费进行更换或退货处理。 |
召回负责机构 | 广州市江科电子有限公司 |
召回联系方式 | 1.召回服务热线:020-84517088,联系人: 宋先生 2.召回公告网站:www.jiang-ke.com 3.微信公众号:江科电子有限公司江珂充电器厂(JKCDQC) |
召回进度安排 | 集中召回时间计划在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8月5日(具体以实际进度安排为准) |
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相关用户也可以登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消费品召回”栏目,或拨打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缺陷产品召回热线电话(020-35671348)了解更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