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经营的农家散养蛋(鸡蛋)和泰国龙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经营的农家散养蛋(鸡蛋)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经营的泰国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我局分别于2025年2月14日、3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农家散养蛋(鸡蛋)、泰国龙眼的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针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自查发现由执法人员抽检的同批次农家散养蛋(鸡蛋)、泰国龙眼已全部销售完毕,发布公告通知召回,未能召回售出的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已及时向我局提交不合格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向我局提供了供应商资质、购货单据等资料,并自主承诺将严格认真查验并保存供应商资质、进货单、产品合格证明等,杜绝销售农兽药残留、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