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5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糖果制品、糕点、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饼干、豆制品、酒类、饮料、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共21类食品合计2301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详细情况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