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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运用“首违不罚”处置一起食品违法案件

2025-02-27 14:57: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首次依据2025年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对一起经营过期食品案作出“首违不罚”处理,赢得群众认可,展现执法柔性与温度。

2月9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区龙桥街道某超市涉嫌销售过期食品,发现货架上有某品牌鱼酸菜、蒸肉粉等均超过保质期。经调查,该超市为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当事人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且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基于以上情况,该局依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决定对该超市不予处罚。2月24日,执法人员对超市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是服务型执法的生动实践,不仅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也体现监管部门对经营主体的包容与支持,有助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该局相关人员表示,未来将持续推动“服务型执法”理念落地生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有序的营商环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韦力升 文光辉)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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