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今年1月份,江阴市消保委顾山分会接到了消费者王女士的投诉。王女士表示,她在2024年10月份参加顾山某数码店的促销活动时,花费了800元购买了一块智能手表。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她发现该手表电池消耗速度异常,频繁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最近,她尝试联系商家进行处理,却被告知该手表为展示机,并且已经超出了质保期限,若需维修则需额外支付费用。王女士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因此要求商家进行退货,但商家并未同意。王女士向顾山分会提出了投诉,请求介入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过分会工作人员的详细询问,了解到商家在促销活动期间,销售人员向王女士推荐了一款智能手表,并以优惠价格售出。销售人员声称该手表是新近上架展示,但未明确告知质保期限。王女士因对该手表的外观和价格感到满意,未进一步询问其他细节。然而,手表在使用不久后便出现电量消耗异常快的问题,导致在外使用时经常无法正常工作。因此,王女士向商家寻求解决方案,商家表示需要进行维修,但手表已超出质保期。王女士认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了手表的真实状况,因此要求退货,但遭到商家的拒绝。
在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后,分会工作人员向商家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商家有义务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若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情况,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并遭受损失,商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分会的调解,商家认识了自身的过错,并向王女士表示了歉意,同时同意为王女士办理退货手续。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现实生活中,经营者单方隐瞒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对消费者造成的相关损失,应由经营者来承担责任。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遇到问题,合理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投诉举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