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建筑涂料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以下为原文:
2024年建筑涂料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4年10月—12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建筑涂料等5种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抽查情况
本次对建筑涂料、金属材质食品相关产品、儿童餐具、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家用燃气灶具等5种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98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73批次产品,其中线下流通领域108批次、生产领域65批次。检测发现线下流通领域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6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建筑涂料。抽查50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98批次建筑涂料,其中抽查19家线下销售单位销售的37批次建筑涂料,抽查3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61批次建筑涂料。根据《湖北省地坪(墙面)涂装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湖北省工业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重点对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总铅(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耐碱性、耐洗刷性、对比率、低温稳定性;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多环芳烃总和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重金属含量、不挥发物含量、干燥时间、弯曲试验、耐冲击性、附着力、耐水性、细度、遮盖力、硬度、划格试验、打磨性、耐盐水性、耐酸性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金属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抽查7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11批次金属材质食品相关产品,其中抽查5家线下销售单位销售的7批次金属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抽查2家生产单位生产的4批次金属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根据《湖北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重点对砷(As)、镉(Cd)、铅(Pb)、铬(Cr)、镍(Ni)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抽查10家线下销售单位销售的21批次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根据《湖北省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重点对感官要求、负重性能、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溶剂残留量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儿童餐具。抽查3家线下销售单位销售的5批次儿童餐具产品。根据《湖北省儿童餐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家用燃气灶具。抽查28家线下销售单位销售的38批次家用燃气灶具产品。根据《湖北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重点对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燃烧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热效率、能效等级、结构的一般要求、耐热冲击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发现7家线下销售单位销售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有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气密性、热负荷、热效率、能效等级、结构的一般要求。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二)督促落实单位责任。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单位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各生产销售单位深入查找原因,重点突出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帮助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2024年建筑涂料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经销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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