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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4年第21期)

2025-01-02 17:17: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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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2025年元旦春节应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11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罐头、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共计100批次,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不合格发现率为2%。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1.佛山市南海区郭江批发蔬菜批发店销售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2.佛山市禅城区平靓杂货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购买食用农产品时,务必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超市,以及由当地政府规划、远离污染源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通常情况下,这些市场会在显眼位置设置“公示牌”,展示市场主办方、管理人员信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举报电话等。

2.优先选择市场公示的抽检合格摊位和品种,并主动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为了保持鲜活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根据实际需求购买,并尽快食用。在消费时,应注重食物种类的多样性,避免偏食,以促进人体对各种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有需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被抽检单位相关产品标称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公告号检验机构备注
1//佛山市南海区郭江批发蔬菜批发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二上元南工业区14号I81-I82//2024-12-10毒死蜱║0.12mg/kg║≤0.02mg/kg食用农产品
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2//佛山市禅城区平靓杂货店佛山市禅城区玫瑰大街7号6号铺(经营场所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香蕉//2024-12-10噻虫胺║0.073mg/kg║≤0.02mg/kg食用农产品
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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