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年来,一些商家在售卖高档水果、海鲜水产等高价格商品时,故意使用预包装物增加商品的重量,以此赚取非法所得,常见的有水果+包装盒,海鲜水产+水+冰,大闸蟹+捆扎绳等,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近日,江阴市消保委要塞分会受理了一起商家售卖水果未去除包装盒重量的诉件。
江阴一名顾客在超市购买葡萄时,商家使用塑料盒装货称重共计730克,未去除塑料盒重量进行计价收款。顾客回家后重新称重,发现塑料盒重量为40克,商家多收了1.5元,遂向江阴市消保委要塞分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保委要塞分会接诉后,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塞分局前往现场调查。据查,商家销售水果未去除包装盒重量,水果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超过《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水果称重范围≤1kg负偏差20g”的规定,涉嫌违反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
经消保委要塞分会调解,商家对消费者表达了歉意,并表示愿意退还多收的价款,消费者表示不需要退还多收的1.5元,希望商家引以为戒,不要再坑害其他消费者。
【案例评析】
本案中,商家未去除塑料盒重量进行计价收款的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进行投诉向商家收回多收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