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今年9月下旬,消费者吴先生前往南闸某品牌男装店消费,到店后却发现该店已人去楼空,吴先生心急如焚,自己在该店充值的消费卡目前卡内还有余额1800多元,遂立即向江阴市消保委南闸分会投诉,希望帮助其找到该店负责人,退还余额。
处理过程及结果
南闸分会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相关情况。据了解,该店在南闸确实已歇业,但在其他乡镇开有连锁分店。南闸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负责人,组织双方调解,商家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可至其他店继续消费,消费者吴先生表示同意。
案例评析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本案中,商家停止营业前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而不是一走了之,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