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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市凤凰山市场监管所成功处理一起商品价格投诉

2024-12-10 16:36: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4年11月,赵女士投诉称在某校园超市里购买部分商品,后发现高于市场价。

安徽省巢湖市凤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商品均明码标价,符合物价法相关规定。后又向超市经营者了解情况。经营者称,由于校园超市在承包和运输等环节的成本费用较高,所以在定价之初,价格比各大型超市略高。但均公示标明,并无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工作人员调查清楚后联系了赵女士,说明详细情况及物价法规定,解答了她的疑虑。赵女士表示理解。

凤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指出,部分商家店铺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运输、承包等成本不同,所以不同店铺商品价格会出现差异。如果消费者对价格存疑,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平时也可多了解物价法等法规,提高法律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旭)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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