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以案说法丨假的真不了——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虚假材料注册登记案

2024-11-04 16:38:48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实施,经营主体准入变得越来越便捷。但个别企业或中介机构却利用了经营主体登记流程的简化,以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为他人办理营业执照从中牟利,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近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成功查办一起虚假登记注册案。

案情介绍

2024年8月中旬,执法人员在对杭州市上城区某处房屋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地址自2024年5月以来竟然注册了45家公司、个体户。执法人员与该处房屋所有权人核实后发现,所有权人只将该地址租给黄某一人,同意其在该地址注册杭州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但并未同意转租给其他人注册更多的企业。

执法人员查询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发现其中34家企业的代办人员均为张某,经调查发现是黄某向张某提供注册登记相关材料,并支付其50或100元一家的代办费用,在网上代理申报这些营业执照。调查发现,黄某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牟利为目的,自拟租赁合同及平面分割图,冒签房东签名,为杭州市上城区某信息咨询服务经营部办照提供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和代为办理设立登记,并为其它43家公司、个体户的注册登记提供住所材料。

相关处罚依据

在该案件中,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材料;……”的规定,属于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依据《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和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件提醒

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注册登记是市场监管领域中严重的违法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上城区凯旋市场监管所也将持续加大打击虚假注册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是经营主体向公众公示的主要方式,作为企业开办申请人也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呼吁广大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下一步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

打击危害消费者利益案件

进一步净化营商环境

创造守护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店福特全新探险者:标配配置丰富 ...

  • 腾势N7迎来OTA 智驾/智舱/底 ...

  • 观察 | 合资品牌新能源车的出路在 ...

  • 比亚迪与《黑神话:悟空》达成全球战 ...

  • 一汽丰田皇冠陆放新车亏电调查 |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