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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初检结果送达的公告

2024-08-13 16:11:52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初检结果送达的公告

佛山市顺冠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对厦门市灯具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标称你司生产的产品初检不合格, 因无法通过产品明示信息邮寄送达《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和《检验报告》,现以公告形式告知。如你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人:龚嘉妮,联系电话:0592-2699829。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具体名单及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1.佛山市顺冠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司,报告编号:2024EL-XJD0094, 商品名称: LED吸顶灯, 商标:/,型号规格:XHXDC01-12,不合格项目:骚扰电压(电源端子)。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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