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组织对25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了GSP符合性检查和重点检查,对15家药品使用单位和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对25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二、药品使用单位
对15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三、药品零售企业
对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延伸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要求。
特此通告。
附件:检查企业(单位)名单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