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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仪征市2024年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公示(第1期)

2024-07-31 12:39:12 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仪征市2024年三季度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第1期)

新鲜出炉啦!

那么

本期的抽检结果如何?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抽检结果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示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包括: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2024年7月共开展抽检302批次,其中结果合格296批次、不合格6批次。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点击以下网址查看完整信息公示情况:

http://www.yizheng.gov.cn/cnyzfront/yizxxgk/yizfdgklist.jsp?zjclassid=b7a113c9ada74e01a28d5418b3809360&bmcode=113210810144620000


针对本次抽检情况

小编挑选了两个抽检项目

给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小伙伴们快拿出小本本

认真记笔记啦

本期抽检解读

01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其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如果过量食用会造成人体新陈代谢紊乱,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差人群伤害更加明显。造成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02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属于咪唑类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超标,可能是生产者未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施药或施药后未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造成。

分析了这么多

相信小伙伴对

以上四个常见的抽检项目

已经有更多的了解

为了让大家吃得更安心

下面小编为大家双手奉上

仪征市市场监管局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购买或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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