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8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18期),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18期)涉及无锡市新吴区赢利佳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仙岭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子(代用茶)(生产日期/批号:2024-03-20,规格型号:100g/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新吴区赢利佳百货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35袋,销售单价16元/袋,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锡新市监不罚〔2024〕04第5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