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京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经抽检酒精度不合格。处置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北京二锅头酒。商标:京腾牛和图形商标。规格:43%vol、500ml/瓶。生产企业:保定京品酒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出值:34%vol,标准指标为:43.0±1.0。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保定京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生产日期为2017年11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保定京品酒业有限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进行教育。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