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第二批)的通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第二批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此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全国性专项监督抽查,按照《通知》要求,检测判定依据统一使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17761—2018《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GB/T 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发现广宗县杨立勇电动车配件经销处等单位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详见附件)。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处置。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2024年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信息表(第二批).xlsx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2024年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信息表(第二批) | |||||||
序号 | 样品名称 | 标称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受检单位 | 标称生产单位 | 不合格检验项目 |
1 | 电动自行车 | 雅 迪 | TDT1360Z | 2023-06-28 | 广宗县杨立勇电动车配件经销处 | 天津雅 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
2 | 电动自行车 | 立马 | TDT2196Z | 2023-03-25 | 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
3 | 电动自行车 | 雅 迪 | TDT1337Z | 2024-03-19 | 大名县宏茂车业有限公司 | 天津雅 迪实业有限公司 | 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
4 | 电动自行车 | 雅 迪 | TDT1241Z | 2023-11-20 | 顺通明博(廊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雅 迪实业有限公司 | 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 |
5 | 电动自行车 | 新日 | TDT5420Z | 2022/12/29 | 遵化市通华西街新阳车行 | 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 | 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
6 | 电动自行车 | 新蕾 | TDT327Z | 2023/10/21 | 新华区每敏电动自行车商行 | 天津市捷通新蕾电动车有限公司 | 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 |
7 |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 / | 48V20Ah | 2024-03-26 | 邢台正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比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过充电 |
8 | 电动自行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 天能 | 6-DZF-13 | 2024-04-10/2024-03-21 | 平泉市平泉镇王锐电动车修理部 | 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大电流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