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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查获首例自然人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案

2024-04-30 16:25:5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李 丹 记者 谢 旺)“网上发布烟草广告是违规行为,须立即停止。”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查获首例个人用户利用抖音App发布店内售卖烟草制品广告案。

经查,刘某系烟酒零售经营者,实名注册并使用抖音App对外发布多条包含烟草制品包装、装潢及店铺店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短视频,以吸引顾客及朋友到店内消费,直接或者间接推销烟草制品。被要求限期责令整改后,刘某依然我行我素,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刘某个人处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

该局执法人员表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关于广告发布者的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利用互联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最高1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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