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4年第17期)
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20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2批次,18批次为合格食用农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蓝田县小鹿生鲜超市购进的绿圆椒(购进日期2024-02-26),噻虫胺检出值为0.090mg/kg ,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 。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蓝田县华都仟汇商行购进的香蕉(购进日期2024-02-26),吡虫啉检出值为0.0825mg/kg ,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 。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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