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4>>

浙江省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公示

2024-04-22 15:54:51 新昌县人民政府网站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公示

为切实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总体安排,对农资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共抽查了5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2批次商品,经检验,合格12批次,合格率为100%。抽取的产品类别主要是复合肥料6批次、农用尿素2批次、农用薄膜2批次、农用棚膜2批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办法》等规定,现将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公示。

特此公示。

附件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流通领域农资产品抽样检验汇总表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流通领域农资产品抽样检验汇总表

序号

报告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被抽样销售者

生产日期

或批号

生产企业名称

检验结论

不合格

项目

1

(2024)HGAB00013

复合肥料

25kg  16-6-16   N+P2O5+K2O ≥38%、 硫酸钾型

新昌县七星街道西门农资经营部

2023.5.13

广州市凯米瑞化肥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2

(2024)HGAB00014

复合肥料

16-5-25   25kg  氮磷钾  总养分≥46%(硫基)

新昌县七星街道西门农资经营部

2023.07.11

福建佳玛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3

(2024)HGAB00015

复合肥料

20-5-20  N-P2O5-K2O    50kg  高塔造粒

新昌县澄潭镇晓晓农资店

2023.5.25

福建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4

(2024)HGAB00016

复合肥料

18-0-7  N-P2O5-K2O    50kg  高塔造粒  总养分≥25%

新昌县澄潭镇晓晓农资店

2023.11

福建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5

(2024)HGAB00019

复合肥料

17-7-17  N-P2O5-K2O    总养分≥41%    25kg  磷酸二氢钾型  高塔纯硫基

新昌县澄潭镇放心农资店

2023.6.19

安阳万庄新肥科技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6

(2024)HGAB00020

复合肥料

16-5-10  总养分≥31%  含缩二脲  纯硫酸钾

新昌县澄潭镇松荣农资店

2023.08.26

浙江巨龙肥业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7

(2024)HGAB00017

尿素

粒径范围d1.18mm~3.35mm  总氮≥46.0% 含缩二脲

新昌县澄潭镇放心农资店

2024.02.10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8

(2024)HGAB00018

尿素

总氮含量≥46.0% (中颗粒) 粒径(1.18-3.35)mm 净含量40千克   含缩二脲

新昌县澄潭镇放心农资店

2023.12.29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9

(2024)JQAB00008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Ⅱ类)

2m 0.014mm

新昌县七星街道西门农资经营部

2023年05月27日

江苏苏宝塑料实业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10

(2024)JQAB00009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Ⅱ类)

2m  0.01mm

新昌县澄潭镇晓晓农资店

02月25日

徐州富国塑业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11

(2024)JQAB00010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2米  3丝  181米  10kg   A类

新昌县卓元五金商店

2023年12月15日

徐州富国塑业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12

(2024)JQAB00011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2米  8丝  169米  25kg   A类

新昌县卓元五金商店

2024年02月01日

徐州富国塑业有限公司

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