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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信恒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2024-04-09 17:56:39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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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东市监罚催〔2024〕Z30329011号

广东信恒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9月26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3〕Z309261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佰零肆万柒仟元整(¥2047000);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滞纳金贰佰零肆万柒仟元整(¥2047000);以上合计肆佰零玖万肆仟元整(¥4094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文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东市监罚催〔2024〕Z3032901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69-23109916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温路552号2号楼301室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29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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