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宿迁千叶家具销售有限公司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的公告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公布),现对宿迁千叶家具销售有限公司后处理情况予以公告:
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二季度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标称为宿迁千叶家具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苏千叶电脑桌台式转角书桌书柜组合产品质量不合格,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对该企业进行整改复查。2024年3月4日第一次整改复查仍不合格。
特此公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