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4年1季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117家生产、销售者生产销售的263批次产品。经检测,18家销售者销售的2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抽查不合格率为8.75%。
不合格产品涉及湖南逗逗鞭炮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浏阳市大吉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上栗县鑫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醴陵市五一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湖南醴陵市贺家桥琥玛花炮厂等标称生产单位。
不合格产品已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附件:2024年吉林省元旦、春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