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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沂源县率先在全省实施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一类事”改革

2024-02-29 14:28:12 中国质量报

“信用修复驿站”助企重焕活力

山东淄博沂源县率先在全省实施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一类事”改革

□ 宋志浩 丁来国

走进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电子标示牌十分醒目,信用修复有关事项在服务中心大屏上持续滚动显示。

今年以来,沂源县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针对经营主体在信用修复工作中存在的政策不了解、业务不会办、部门对接难、平台不互通等堵点问题,在山东省率先打造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信用驿站”网络,以驿站为纽带,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和“谁主管、谁告知”为原则,聚焦“事前告知、事中指导、事后监管”三大环节,构建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信用修复“一类事”一站式全流程办理。

该局推行事前“双告知”制度,实行失信法律文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机制,在人民法院向相关经营主体送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文书、执法部门送达经营主体失信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裁决决定书的同时,同步向经营主体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

同时,该局搭建事中联动机制,制定出台《沂源县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一类事”实施方案》,以“四个一”为主线,建立信息共享、共用、共认机制。“一网多点布局”。在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道)便民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及商业银行设立“信用驿站”,设置信用修复服务专门窗口,由专人负责提供信用修复服务,构建起信用修复“一网多点”服务体系。一群协同联动。由沂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牵头抓总,该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法院、发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参与,借助“山东通”App平台,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单位专窗工作人员参与的“信用修复工作群”,推送信用修复工作任务和信用修复结果,构建起平台赋能、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一次全面告知。梳理整合全县信用资源,经营主体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自身信用状况,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用修复服务专门窗口对其信用修复工作进行精细化指导,一次性告知失信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信用修复条件、时限及流程。一窗全流程服务。经营主体可以通过信用修复服务专门窗口,就一条或多条失信记录向一个或多个失信行为认定单位申请信用修复,实现信用修复“一窗申请”,专门窗口免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指导经营主体填报信用修复相关资料,并协助将不同信用平台所需的信用修复申请书、承诺书等材料以及失信行为认定部门审批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准备齐全,实现信息“一次申报”。

此外,该局还着力强化事后监管,由相关执法部门适时对申请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进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依据抽查结果,依法作出决定,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沂源县信用修复“一类事”工作联动机制,通过部门间核转、反馈来完成经营主体信用修复,进一步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营商便利,该项创新举措的落地落实,将为沂源县经营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注入信用修复新动力。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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