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4>>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0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4-02-28 16:32:07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区市场监管局第0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大类,食品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合格0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粮食加工品3批次

(一)标称福州源恒鑫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5日生产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建谊品弘闽科技有限公司仓山金建分公司。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二)标称福州源恒鑫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5日生产的白粿,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建谊品弘闽科技有限公司仓山金建分公司。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三)标称福州源恒鑫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5日生产的白粿(切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建谊品弘闽科技有限公司仓山金建分公司。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粮食加工品) 
抽样编号序号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分类公告号公告日期任务来源/项目名称检验机构备注
XBJ233501040029577411福州源恒鑫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岭路3号1#车间福建谊品弘闽科技有限公司仓山金建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州南路550号金建小区二期11号、12号楼连接体一层06、07、15、16店面河粉//2023/11/15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213||g/kg||不得使用粮食加工品第2期2024.2.06福建/县抽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假冒异议成立
XBJ233501040029576882福州源恒鑫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闽县甘街道闽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岭路3号1#车间福建谊品弘闽科技有限公司仓山金建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州南路550号金建小区二期11号、12号楼连接体一层06、07、15、16店面白粿散装称重溪丽源2023/11/15二氧化硫残留量||0.0514||g/kg||不得使用粮食加工品第2期2024.2.06福建/县抽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假冒异议成立
XBJ233501040029576893福州源恒鑫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闽县甘街道闽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岭路3号1#车间福建谊品弘闽科技有限公司仓山金建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州南路550号金建小区二期11号、12号楼连接体一层06、07、15、16店面白粿(切片)散装称重溪丽源2023/11/15二氧化硫残留量||0.0806||g/kg||不得使用粮食加工品第2期2024.2.06福建/县抽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假冒异议成立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