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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车用汽油(第二批)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4-02-06 17:30:2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2023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车用汽油(第二批)、车用柴油(第二批)、发动机润滑油(第二批)、液压油和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等5种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绿合”全合成柴油机油、“卓睿”(高压)抗磨液压油、“正大天虹”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广丰▪丰牌”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等被检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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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车用汽油(第二批)等5种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车用汽油(第二批)、车用柴油(第二批)、发动机润滑油(第二批)、液压油和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等5种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车用汽油

本次监督抽查涉及车用汽油(国ⅥB)的牌号为92号、95号和98号,检验依据为:GB 17930-2016《车用汽油》,主要检验项目有: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RON)、馏程、硫含量、苯含量(体积分数)、甲醇含量(质量分数)、氧含量(质量分数)、芳烃含量(体积分数)、烯烃含量(体积分数)、密度(20℃), 胶质含量等。抽样区域覆盖昆明、昭通、曲靖等8个州、市,共在77家销售单位抽取89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 89批次样品中,89批次样品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

(二)车用柴油

本次监督抽查车用柴油(国Ⅵ)的牌号为0号,检验依据为:GB 19147-2016《车用柴油》,主要检验项目有:硫含量、酸度、多环芳烃含量、闪点(闭口)、馏程、密度(20℃)、十六烷指数、脂肪酸甲酯含量、校正磨痕直径(60℃)等。抽样区域覆盖昆明、昭通、曲靖等8个州、市,共在108家销售单位抽取108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108批次样品中,106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5%。不合格项目是:闪点(闭口)。

(三)发动机润滑油

发动机润滑油可分为汽油机油、柴油机油。机油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则可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是润滑油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依据为:GB 11121-2006 《汽油机油》和GB 11122-2006 《柴油机油》,主要检验项目有:运动黏度(100℃)、黏度指数、倾点、水分、泡沫性、闪点(开口)、低温动力黏度、高温高剪切黏度、机械杂质。抽样区域覆盖昆明、红河和昭通等8个州、市,共在35家销售单位抽取40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40批次样品中,39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0%。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运动黏度(100℃)、泡沫性。

(四)液压油

液压油作为液压系统内传递能量的主要介质, 是由石油提炼并加入适量的添加剂精炼而成,是烃及烃的衍生物所组成的混合物,具有润滑、防锈、抗冻、密封等功能。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依据有:GB 11118.1-2011《液压油(L-HL 、L-HM、L-HV、L-HS L-HG )》等,主要检验项目有:运动黏度(40℃和0℃)、黏度指数、闪点(开口)、水分(质量分数)、机械杂质、泡沫性、抗乳化性(乳化液到3mL的时间)、铜片腐蚀(100℃,3h)。抽样区域覆盖昆明、文山和昭通等8个州、市,共在18家销售单位抽取20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20批次样品中,13批次样品合格,7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5.00%。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运动黏度、黏度指数、闪点(开口)、泡沫性、抗乳化性。

(五)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也称镀锌焊管,是由钢带或钢板弯曲变形为圆形后再焊接成的钢管,再经镀锌等工艺处理之后而成。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广泛运用于民用燃气、燃油、蒸汽、水等低压流体输送管线,是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重要材料。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依据为:GB/T 3091-2015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主要检验项目有:化学成分(C、Si、Mn、P、S)、力学性能(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压扁或弯曲试验、表面质量(焊缝毛刺高度、焊缝余高、错边、表面缺陷)、镀锌层(镀锌层均匀性、镀锌层重量、锌层附着性、镀锌层的表面质量)、尺寸和外形(外径、壁厚、不圆度)等。抽样区域覆盖昆明、昭通、玉溪等13个州、市,共在29家销售单位抽取55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查的55批次样品中,39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9.09%。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均为镀锌层重量。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省局按照“即抽、即检、即报告、即处置”的要求开展工作,检验结果异议期满即交由受检单位辖区监管部门处置。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

要进一步强化本通报所涉及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大在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和检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2023年云南省车用汽油(第二批)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产品检验不合格情况汇总表.pdf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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