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第七十一期)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者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不合格样品名称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延市市监罚〔2023〕149号 |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棱宇食品加工厂(徐落落)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棱宇食品加工厂 | 92610602MA6YHX861A | 徐落落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棱宇”复合芝麻酱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55元;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自动履行15日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