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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38期)

2023-12-15 21:54:01 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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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38期)

近期,威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饮料、糖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17大类食品129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文登区葛家镇诺优福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荣成市上庄刘强商行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3.文登区蒋君楼海鲜川味大酒店抽检的鸡蛋,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4.文登区同欣日用百货店销售的韭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特别提示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  产品监督抽检信息.rar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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