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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5期)

2023-12-15 16:33:45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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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5期)

近期,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糕点、冷冻饮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7大类食品1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镉(以Cd计)等不合格问题的样品5批次(见附件3)。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东兴市江平牛牛螺蛳粉店清洗消毒的“不锈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防城港市港口区罗梁餐饮店清洗消毒的“粉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防城港市防城区复记老友粉店清洗消毒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民族市场陈雄贵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重金属超标问题

海港市场谢艳平销售的“老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五、核查处置情况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70-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附件4: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docx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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