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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 第17号

2023-12-15 11:23:16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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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 第17号

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共27大类食品51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食用农产品和调味品等2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梁山县宏诚超市销售的辣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梁山县玉嵩超市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梁山县佳佳润购物中心销售的软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梁山县大江饭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济宁市任城区小不点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抽检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汶上县康顺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济宁市兖州区拱极商贸有限公司漕河店销售的标称山东成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后腿(猪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邹城市百意商贸有限公司黄庙超市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济宁市任城区兴巢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泗水天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酿生抽(酱油)(生产日期/批号:2022-11-1,规格型号:800ml/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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