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药罚〔2023〕1号

2023-12-11 16:24:22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药罚〔2023〕1号

第202310号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药罚〔2023〕1号

当事人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

法人

91610304628050388U

牟红权

陕药监药罚〔2023〕1号

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未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案

对公司处以下行政处罚:1、处200万元罚款;

2、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个月。

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该公司其他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李X自 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68759元,并处所获收入50%共计34379.5元罚款,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2、没收法定代表人牟XX 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01663.71元,并处所获收入38%共计38632.21元罚款;3、没收企业负责人李X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46843.56元,并处所获收入10%共计14684.36元罚款;4、没收质量负责人王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08671.9元;5、没收提取车间主任李X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100822元;6、没收检验室负责人鲁X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所获收入68644.9元。

2023年11月13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事人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的依据





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91610304628050388U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火车站

牟红权

/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阳平火车站

陕药监药罚〔2023〕1号

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未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号)第九条、《中药提取物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九、第一百六十二、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三十条之规定

对公司处以下行政处罚:1、处200万元罚款;

2、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个月。

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该公司其他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李X自 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68759元,并处所获收入50%共计34379.5元罚款,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2、没收法定代表人牟XX 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01663.71元,并处所获收入38%共计38632.21元罚款;3、没收企业负责人李X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46843.56元,并处所获收入10%共计14684.36元罚款;4、没收质量负责人王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08671.9元;5、没收提取车间主任李X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100822元;6、没收检验室负责人鲁X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所获收入68644.9元。

依据依据《中药提取物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

1、没收该公司其他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李X自 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68759元;2、没收法定代表人牟XX 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01663.71元;3、没收企业负责人李X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46843.56元;4、没收质量负责人王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08671.9元;5、没收提取车间主任李X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100822元;6、没收检验室负责人鲁XX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从宝鸡金森制药有限公司所获收入68644.9元。

2023.11.13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深 ...

  • 2023年东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计量 ...

  • 第4届哈尔滨采冰节在松花江畔开幕

  •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利用设施大棚开展 ...

  • 携手供应链推进可持续发展 沃尔沃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