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复肥等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复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106家销售者销售的189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GB 18382-202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3家销售者销售的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钾(K2O)、总氮(N)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8.99%。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
二、钾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7家销售者销售的27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氯离子(Cl-),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3.7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2。
三、磷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15家销售者销售的16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0413-2017《过磷酸钙》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5家销售者销售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游离水的质量分数、粒度(1.00mm~4.75mm)的质量分数、总砷(As)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31.25%。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3。
四、垃圾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16家销售者销售的39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4454-2009《塑料垃圾袋》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2家销售者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绳拉紧垃圾袋抗提性能,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5.13%。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4。
五、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18家销售者销售的31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9家销售者销售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厚度极限偏差、厚度平均偏差、宽度偏差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41.94%。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5。
六、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4家销售者销售的33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厚度,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3.03%。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6。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通知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三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1-6: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流通领域复肥等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zip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