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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度市场监管执法十起典型案例

2023-11-29 22:31:42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大同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任务,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发展、主动作为、依法行政,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四季守护”行动为牵引,强化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管控,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积极稳定市场秩序。现公布2023年度市场监管执法十起典型案例。

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2年9月18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接业主投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楼盘期间,向购房者虚假宣传该楼盘学区为大同一中,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2023年3月22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房地产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0000元。

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2023年4月11日,新荣区市场监管局接上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通知单,查实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的菱形金属网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2023年5月22日,新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机械制造公司违法所得和不合格产品,罚款3840元。

三、物资门市部经营假冒商标产品案

2023年5月29日,灵丘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市场日常巡查中,发现查实某物资门市部经营假冒“长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防冻液、液压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2023年6月19日,灵丘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门市部违法所得和侵权商品,罚款4359元。

四、焖面店违规建立餐饮服务项目案

2023年6月13日,广灵县壶泉市场监管所办理群众实名举报,发现某焖面店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建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2023年8月24日,壶泉市场监管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该焖面店积极配合调查,属于首次违法,并及时进行改正,决定不予以行政处罚。

五、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杏脯案

2023年6月16日,天镇县市场监管局接上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通知单,查实某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杏脯菌落总数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023年8月8日,天镇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罚款50000元。

六、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3年7月3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某电梯有限公司对某小区电梯维护保养时简单扫码即离开,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2023年9月4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电梯有限公司改正相关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七、饭店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案

2023年7月10日,云州区倍加造市场监管所从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获悉某饭店未公示2020年年度报告,经与其法人进行核查,确定当事人未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3年7月24日,倍加造市场监管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该饭店积极配合调查,属于首次违法,并及时进行改正,决定不予以行政处罚。

八、口腔诊所使用过期玻璃离子体水门汀案

2023年7月28日,平城区迎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某口腔诊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使用的玻璃离子体水门汀已超过失效日期,玻璃离子体水门汀系国家法定的第三类管理类别医疗器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8月25日,迎宾市场监管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诊所过期玻璃离子体水门汀,罚款20000元。

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电费案

2023年8月3日,平城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取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2023年9月18日,文瀛湖市场监管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物业管理公司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罚款56503.5元。

十、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3年8月4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办理群众投诉,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发布“电工焊工证书含金量高简单易过”等推广广告,实际为客户办理的是建设工程机械行业岗位培训测评操作证,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3年8月17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科技公司停止发布相应广告,罚款9000元。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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