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3年第22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组织抽检了十一类食品共2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6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罐头1批次、糕点6批次、饮料1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1、十堰市张湾区隆欣源生活超市店销售的海南香蕉,噻虫胺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张湾区跃洋生鲜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 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风险解析.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