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第六十二期)。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延市市监处罚〔2023〕128号 | 延安市宝塔区李小玲餐饮店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案 | 延安市宝塔区李小玲餐饮店 | 92610602MA7BX457XE | 王健 | 经查,一、当事人店内冷藏柜内饮品价格签只标明了品名和价格,未标明计价单位。二、当事人店内墙上悬挂的《外卖打包》价格公示牌底部有白色小字注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该公示牌于2023年8月2日制作,8月4日正式悬挂上墙,截至8月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示牌依然存在。 | 一、针对当事人店内冷藏柜内饮品价格签只标明了品名和价格,未标明计价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第33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二、当事人店内墙上悬挂注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外卖打包》价格公示牌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