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第六十四期),涉及延安益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案。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者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不合格样品名称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延市市监罚〔2023〕132号 | 延安益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案 | 延安益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91610600MA6YKPQ36U | 李彩霞 | 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 | “朗景”东朗冰片糖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朗景”东朗冰片糖(净含量:4.75kg;重量:5千克;生产日期:2022年2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144011104466;规格27×16×12cm;生产厂家:广州市东朗糖业有限公司)一箱;2.警告。 | 自动履行15日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30日 |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