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深圳市盈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4000元

2023-11-20 10:52: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城综处字〔2023〕第10-0127号】,涉及深圳市盈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所属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粤BNX357)于2023年11月13日23时30分许,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路段运载物料(沙土、石头)共13.5立方米,运载物料期间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被处以罚款4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盈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EK042L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魏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城综处字〔2023〕第10-01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深圳市盈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粤BNX357)于2023年11月13日23时30分许,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路段运载物料(沙土、石头)共13.5立方米,运载物料期间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4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6

处罚机关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泰州市纤维检验院坚持开展“你 ...

  • 沃野绘“丰”景 乡村展新颜

  • 江苏省仪征市两部门开展烟酒礼品市场 ...

  • 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首次引进使用热 ...

  • 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以高质量“小个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