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汕头市澄海区明月食品厂被处罚

2023-11-20 10:5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澄市监处罚﹝2023﹞476号】,涉及汕头市澄海区明月食品厂。该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明月食品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515MA4WB5CC1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贤群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澄市监处罚﹝2023﹞4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违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处罚依据

违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946.4元,处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946.4。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9464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6

处罚机关

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泰州市纤维检验院坚持开展“你 ...

  • 沃野绘“丰”景 乡村展新颜

  • 江苏省仪征市两部门开展烟酒礼品市场 ...

  • 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首次引进使用热 ...

  • 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以高质量“小个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