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11月011)

2023-11-16 17:25: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11月011),涉及河口区新户双诚鲜鱼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处罚机关

1

(东河)市监处罚〔2023491

河口区新户双诚鲜鱼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警告;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河口区新户双诚鲜鱼馆

370503********1829

张立燕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3.11.14

2023.11.15

自动履行

60日内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沃野绘“丰”景 乡村展新颜

  • 江苏省仪征市两部门开展烟酒礼品市场 ...

  • 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首次引进使用热 ...

  • 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以高质量“小个 ...

  • 安徽省当涂县太白市场监管所联合畜牧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