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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金南香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2023-11-07 09:57: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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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东莞市金南香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该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未按要求保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金南香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136DH1U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桂综执市监罚罚字189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未按要求保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警告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2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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