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多起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奇台县秀珍养老中心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案
2023年5月5日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奇台县秀珍养老中心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建立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其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2023年8月1日,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中心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前期责令改正事项进行“回头看”,发现其仍未按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玛纳斯县金食来职工餐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3年8月15日,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玛纳斯县人民医院的金食来职工餐厅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货架上有康师傅麻辣牛肉面等共7种101袋(桶)食品超过保质期。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奇台县优香客餐饮服务部未按要求对餐饮具清洗消毒案
2023年9月20日,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奇台县人民医院的优香客餐饮服务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未按要求对餐饮具清洗消毒。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要求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四: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幼儿园食堂未按规定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案
2023年10月18日,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庆阳湖乡幼儿园食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食堂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五:新疆君泰信业商贸公司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2023年8月21日,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君泰信业商贸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建筑工地食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食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六:昌吉市华洋幼儿园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3年9月20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吉市华洋幼儿园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幼儿园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动态管理机制。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的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撰稿人:曹晓冬、金梅玲)